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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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资质管理工作,现将资质延续和图章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的乙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在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我委将不再核发新的资质证书。
二、我市已取得勘察文件专用章和图纸报审专用章(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且现有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可直接申请换发有效期至2022年3月31日的图章。
三、我委将加强动态监管,对因人员变更等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将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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