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房企被点名,交易所公开谴责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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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两次未能及时披露财务数据,富力地产被上交所公开谴责。2月21日晚,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包括董事长李思廉、时任总经理张力等在内的多位负责人被公开谴责。

公告称,富力地产作为“16富力04”、“16富力06”和“19富力02”等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原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但富力地产迟至2022年9月30日才完成披露,未能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严重影响债券持有人通过定期报告获取公司重要信息的合理预期。

此前2023年4月时,富力地产就已经因为未能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而收到上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上交所在上述处分决定书中表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最近12个月内因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被本所实施纪律处分,但其未及时整改并再次出现同类违规行为,构成了相关规定中的从重处分情形。

公告称,责任人方面,富力地产时任董事长李思廉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总经理张力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朱玲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直接责任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直接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吸取前次违规教训并积极督促公司就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行为进行及时整改,导致公司连续发生同类违规行为,对公司本次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综上,上交所决定,对富力地产,及时任董事长李思廉、时任总经理张力、时任财务负责人朱玲、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杰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富力地产此前披露的信息,无法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是受到当年疫情的影响。

2022年4月底,正是身为债券发行人应当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节点,富力地产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初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及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境内审计机构立信会计事务所的部分审计程序无法按期完成,后者需对富力地产银行存款、贷款、业务往来相关款项等进行函证,确认款项余额,但部分被函证机构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回函及部分地区快递收发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导致整体回函情况未达预期,对财务报表部分重要会计科目造成影响。基于此,审计机构认为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尚不能对富力地产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富力地产也无法按期完成相关2021年度审计工作及债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上述2021年债券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延期至2022年8月22日才发布,进一步影响了2022年中期报告的披露。富力地产表示,因受到前述审计工作及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度影响,富力地产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时间较为仓促,相关财务报表已拟定,但相关附注及明细尚在编制中,由此延期刊发。

接连延期披露年度报告,富力地产并非独一份。事实上,2021年下半年以来,由于陷入流动性危机,叠加疫情影响、更换核数师等因素,许多房企都出现了连续多次延期发布年度报告的情况,并于近期接连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2024年以来,已有包括恒大地产、佳兆业、奥园集团等在内的多家地产公司收到了来自深交所或上交所的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