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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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曝出的质量问题,犹如一枚投向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震撼弹。75亿元的重大工程,关乎民生安全与能源战略,却因锚筋桩长度不足设计三分之一、焊接简化敷衍、灌浆虚有其表等骇人听闻的偷工减料行为,而蒙上阴影。更令人忧心的是,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均隶属同一巨头——中国电建,形成“老子设计、儿子施工、孙子监理”的封闭利益闭环;监理人员接受施工方宴请乃至有偿陪侍的丑闻,则彻底击穿了质量监督的最后防线。这一事件绝非孤例,它尖锐地揭示了当前基建领域,特别是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体系内,因“同门操盘”而衍生的系统性风险与深层治理危机。对此进行彻底纠治,已不是简单的行业规范问题,而是关乎国家重大工程安全、公共财政效益、政府公信力乃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基的紧迫任务。
一、“同门垄断”之弊:质量失控、腐败滋生与市场失灵的必然恶果
永安案例所展现的“设计-施工-监理”一体化模式,本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行业壁垒与市场割裂在新时代的畸形产物。其危害首先直指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一生命线。在理想的工程建设链条中,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应形成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铁三角”。然而,当三者同出一门,利益高度捆绑,制衡机制便形同虚设。施工方为追求利润、赶超工期,天然具有降低成本(包括偷工减料)的冲动。此时,本应恪守中立、严把关口的监理方,因与施工方同属一个“大家庭”,其独立性丧失殆尽。汇报关系、人事任命、业绩考核乃至企业整体利益,都可能凌驾于专业职责之上,导致监理从“监督者”沦为“配合者”甚至“掩盖者”。永安项目中,监理人员不仅对显而易见的工程质量问题“视而不见”,更与施工方流瀣一气,接受违规宴请,便是监督机制彻底失效的明证。这种模式下,诸如大坝锚筋桩严重缩水这类隐蔽工程的质量缺陷,极易被掩盖,最终酿成“楼歪歪”、“桥脆脆”乃至溃坝垮塌的惊天巨祸,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重大基础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其次,这种封闭体系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侵蚀国有资产的堤坝。当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被“同门兄弟”把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制度便可能被架空。所谓的招标流程,极易异化为“左右手互搏”的过场秀,通过量身定做的招标条件、信息壁垒、围标串标等手段,将外部优质竞争者排除在外,实现利益的“内部循环”。这不仅导致工程造价虚高,造成国家建设资金的巨大浪费,更使得项目管理成本失控,为各种利益输送、权力寻租提供了隐蔽通道。监理人员接受施工方高档宴请与有偿陪侍,仅是腐败冰山一角,其背后可能隐藏着更为严重的贿赂、回扣乃至股权关联等深层利益交换。每一分被侵吞的工程款、每一项被降低的质量标准,都是对公共资源的蚕食,对纳税人信任的背叛。
再者,它严重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与行业创新生态。建筑市场本应是一个依靠技术、管理、信誉和成本优势进行充分竞争的平台。然而,“同门垄断”人为构筑起坚实的行政与资本壁垒,阻碍了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大量有活力、有技术的民营及中小型企业被排斥在重大工程门外,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导致市场活力窒息。同时,内部保护的温床也消磨了“嫡系”企业锐意进取、技术创新、提升管理的内生动力,容易滋生“躺赢”思维和“大企业病”,长远来看削弱的是整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国家基建实力的持续提升。
二、纠治之道:以制度利剑斩断利益链条,重构透明阳光的建设生态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个案处理远远不够,必须进行系统性、根源性的纠治与改革,其必要性与紧迫性不言而喻。
第一,强化顶层设计,以雷霆法规破除“同业禁入”的灰色地带。 现行《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虽对监理独立性有原则性规定,但针对日益复杂隐蔽的集团化、一体化运作,条款显得粗疏,惩处力度不足,执行中存在模糊空间。当务之急,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必须明确禁止同一集团(或存在实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存在直接利益冲突的关键角色。应建立“利益冲突回避”的负面清单,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与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直接挂钩,实施一票否决。对于永安项目这类已暴露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严惩涉事单位与个人,更应启动对母公司管理责任的追溯,形成强大震慑。
第二,深化国企改革,打破内部封闭循环,激发市场竞争活力。 推动大型建筑类国有企业进一步优化内部产业结构,厘清不同业务板块的边界。可以考虑通过资产重组、剥离非核心业务或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实现设计、施工、监理等板块的相对独立与市场化运营,切断其间的利益输送管道。同时,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国企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穿透式监管,强制要求提高招标的公开透明度,限制“关联交易”的比例,鼓励和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竞争,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
第三,创新监管机制,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在强化政府行业监管(如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同时,必须大幅提升第三方监督的力量与效能。一方面,可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完全独立的工程监理机构库或推行“异地监理”制度,最大限度保障监理单位的客观中立。另一方面,应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推广智能化大数据技术进行全过程数字管控,引入物联网传感器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实时数据采集与监控,利用大数据分析预警异常情况,让偷工减料无处遁形。此外,必须健全并落实举报人保护与奖励制度,鼓励内部知情人、施工工人等大胆揭发,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筑牢思想防线,培育以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制度约束是硬杠杠,文化熏陶是软实力。必须在全行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工程伦理”,将质量安全视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价值观。企业考核指挥棒必须从根本上扭转,从片面追求规模、速度、利润,转向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将执业行为与终身责任追究紧密挂钩,使敬畏之心深入人心。
永安抽水蓄能电站的警钟已然敲响。它警示我们,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家族式”、“同门式”利益闭环,已成为危及工程安全、吞噬公共资源、腐蚀行业肌体的毒瘤。纠治这一沉疴顽疾,是一场关乎效率、公平与安全的深刻变革。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通过健全法制、深化改革、创新监管、重塑文化等多管齐下,坚决斩断错综复杂的内部利益链条,将每一项重大工程都置于阳光之下、置于有效的制衡监督之中。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中国的“基建奇迹”建立在坚实可靠的质量根基之上,才能真正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国家发展的长远未来。时不我待,行动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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